Wednesday, 11 February 2015

耆英、Champagne與英國人

昨日師門夜宴,酒酣耳熱,亂發噏風。

席間,師傅的千金說愛飲sparkling,尤好Champagne。

今日讀書,讀到1844年法國來華使團翻譯官的日記,想不到記載了一則關於Champagne在中國的小故事,還牽涉欽差大臣耆英和英國人。

鴉片戰爭完結,清朝廷派兵部尚書耆英任欽差大使及兩廣總督,與英國、美國和法國使團談判,簽訂一系列條約(《南京條約》(英)、《望廈條約》(美)和《黃埔條約》(法)等)。

某日,耆英與法國欽差大臣Theoose-Marie de Lagrene談判期間小休,移席享用茶點,閒聊攀談。法國使團準備了法國和南非白酒,招待耆英等代表。耆英品嘗了Champagne, Frontignan muscat和Constantia (dessert wine)。

耆英似乎對洋酒的認識十分有限,問法國代表們,Champagne和Frontignan muscat是否來自法國(?!)。他說,英國使團曾經邀請他飲酸得無法下咽的紅酒,然後再讓他飲Champagne和其他甜酒。英國人說前者是法國酒,後者是英國酒(!?),再說自己是唯一製造和出口好酒的西洋國家(!?)。

究竟耆英是真不懂,還是耍把戲?看倌自我判斷。

至於耆英喜歡哪一種?同行的一名黃姓官員愛muscat,耆英就最喜歡Champag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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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加略利(Joseph Marie Callery)著;謝海濤譯:《1844年法國使華團外交活動日記》 Journal des opérations de la légation française en Chine (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頁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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