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1 January 2011

林奕華 VI

月前喜讀林奕華的作品,繼《等待香港:青春篇》《等待香港:娛樂篇》《等待香港:女人篇》《娛樂大家:電影編》《娛樂大家:明星編》之後,第六本,也是最後一本,是《娛樂大家:文化編》。

「香港的主流文化一向都是理所當然的男性中心,並且是草根式的(我的說法是『麻甩』)。」(〈借森美小儀選舉事件測試我們有幾男性中心〉,頁20)(粗體為我加)
「時下很多女性用cheap[即賤]來形容其他女性,或以它來警誡自己不能犯下cheap的錯誤,...一不能太容易被得手,二是假設男性總不會為任何東西要求自己,所以女性若是千依百順,她就不會得到男人對她的珍惜。...那些條件比她[自己]好的女性,都成了可能搶去她的幸福的敵人,因為她們比她積極,比她主動,比她cheap(賤)。」
「男人歧視女性,是覺得『她』除非全無姿色,不然一定會『引人犯罪』。女人歧視女性,則是在認同男人的觀點外還往同性多踐踏一腳:把自己不能達社會預設的『美麗』的憤恨,藉對消費揭秘和醜聞發洩在女藝人身上。
女人何必為難女人?答案太簡單了,都是一個『性』字惹的禍--如果女人都有機會活出更多面相、更多自我、更多自信,社會對於女藝人的態度便不會受到單一和狹窄化的『性感』標準所框死。」(〈給香港女藝人的信〉,頁104-6)
「香港是個連國際學校學生都較易惹麻煩的社會--英文講得好與自主意識比較強的年青人對大多數人總是有著莫名威脅。」(〈塊肉餘生記之Great Expectations〉,頁112)
「香港的文化特色之一,就是廣東人說的『一時唔偷雞,馬上做保長』。」(〈抄與炒〉,頁156)
「香港人重視名牌,但更擁抱香港人的草根性。」「香港茶餐廳看似不過是港人的地道飲食風格,其實,我們的娛樂也可以很茶餐廳。」(〈演唱會香港式〉,頁158)
「選擇是自由的體現,香港人的文化特色之一,是『爭取不要選擇的自由』。即是,怕麻煩。就如上餐廳一般,AB餐以外頂多來個C...香港人因此非常歡迎一眾品牌電影,讓湊熱鬧心理成了上戲院的最強推手。」(〈新片開畫的日子〉,頁284)
「這裏沒有尊重戲劇的傳統。」(〈香港不是倫敦〉,頁287)
「整個社會的信念都是建立在(一)生活的目標是賺錢;(二)賺錢的目的是提升身份地位;(三)身份地位的意義是可供比較和炫耀;(四)炫耀是因為欠缺自信等等一系列價值觀上...」「香港真是一個『人民最愛忘記』的城市。」
「香港就是香港,口頭上的一傳十十傳百容易,真要拿起筆為歷史留下見證卻沒有多少人願意做和做得到。」
「恨我們不是沒有文化,而是文化不被容於文化。」(〈商業與藝術〉,頁296-8)
「香港文化的一大特色--除了『女人喜歡為難女人』...還有『文化人喜歡為難文化人』。回頭一想,有此現象也是理所當然不過,因為『女人』和『文化人』有著一個共通點,就是特別易犯『眼紅症』。」
「香港人的口頭禪之一是『駛唔駛呀?』(有需要嗎?),言下之意就是能不要求就不要求自己。〈文化人何苦為難文化人〉,頁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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